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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蓝颜知己(之二)

[原创] 蓝颜知己(之二)

2006年,年成好像不太好,就连过着少奶奶日子的阿彩都说今年是比较伤感的一年,偶尔她也会坐在窗前滴下泪水。

我就更惨了,工作开始走下坡路,爱情也跟着退步。真的验证了那句“祸不单行,福不双至”。

我得找个放心的男人陪我喝酒去,晨理所当然成了首先。用他的话说,早该请我喝酒了,以前总是我为他两肋插刀,今天哪怕是喝毒药他也要奉陪。

听听,这就是好兄弟!当初我为他插别人两刀的勇气都有,现在陪我喝点酒算啥啊!

刚进“无国籍”餐厅,就接到他小情人电话,估计是查岗,问他在干吗。

我陪我那哥们在喝酒呢!

我拿眼睛瞪他。陪咱喝酒还需要这么撒谎?就你老婆大人来了都照喝不误,她算哪棵葱?

我开始醋意大发,原本就是从爱情前线退下来的重号伤病员,见不得别人在我面前一副甜蜜状。

哎呀,人家知道我说的是大小姐你,我身边的女人哪个不晓得我有你这哥们?

听起来好像蛮不错哦。小情人一扎一扎地换,就咱还永远存在,生命力是如此的强烈,看来这红颜知己没白当。

不过也不能改了人家的性别啊,居然对她们说我是他哥们。瞅我哪里长得不象女人了?要胸有胸要臀有臀的!

大妹子,你又咋地了?

晕,性别是改过来了,怎么听着跟叫一村姑似的啊?

酒没喝,还没进入状态,我啥也不想说。点了干红,我拼着老命要把自己灌醉。自己的酒量自己清楚,就这干红,我跟喝饮料似的,一个人喝一瓶都撩不倒我,何况还要和晨对半分?

跟晨在一起,总会回忆到5年前刚认识的那会儿。我们居然从市中心步行去了伍家岗,然后又走着回来,而且是在冬天的深夜。

我觉得我TMD实在太愚蠢了, 当时怎么着也应该把你给办了,才不会便宜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呢。

我大骂他原来也不是一什么好鸟,5年后的今天终于露出了尾巴。

我什么时候藏过尾巴啊?晨满脸坏笑。

太知根知底了的人,注定是不会有故事发生的。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把彼此定位成兄妹。他说是我太花心了, 那么快就喜欢上别人,不做兄妹还能做什么?没听说过哥哥妹妹都是逃避爱的借口么?

觉得这样很轻松,随时可以使唤来使唤去。不用假装淑女,喝红酒我照样豪饮,不用惺惺作态的小口小口地慢慢呷;晨也无须扮演绅士,居然脱了鞋子把脚搁在沙发上半躺着狗模狗样地欣赏我啃鸭头的狼狈样儿。

然后用餐巾纸替我擦去蛮嘴的油,十分怜爱地摸着我的头发说,看你这副吃相,谁喜欢你啊?

明知道是一玩笑话,但还是触到了我的痛处,何许是酒喝到位了,眼泪一下子夺目而出。

酒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好好的人能喝出眼泪来,而我却在失恋的日子里每晚靠酒来麻醉自己。

关键时刻,晨把他的肩膀借给我,我边哭边央求他,如果我喝多了,你一定要记得阻止我不给那个让我如此伤心的人打电话。

我太了解我自己了,一旦喝高了就会给最喜欢的人打电话。可是我已经宣布结束了,又岂能让自己回头?

他连连说好好,我还可以保证你今晚不失身。

我笑着擦干泪水。发现跟他在一起,连失恋这么痛苦的事情也能变得如此轻松。

瞧你哭的,把一脸的妆都哭花了。他试着帮我拭掉脸上的残妆,很细心的样子,然后感觉到他轻轻吻了一下我。

敢吻你哥们,你个死同性恋!我一把推开他,使劲敲打他脑袋,只到他投降。

回家的时候,他坚持送我。好像我们都喜欢步行似的,只要是我跟他在一起,从来就没坐过车,连公共汽车都懒得坐,不然5年前的深夜怎么会走那么远?

被他牵着手,感觉不是在走,完全是一路小跑,我说你好像一老太太拉着不听话的闺女回家似的。他说你本来就不怎么听话。

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叮嘱我不要给那个人打电话,过去了就过去了,一切会好起来了,我不希望我的妹妹这么伤心。

我十分坚定地点点头,说我保证不给他打,要打也是等你回家后跟你老婆温存的关键时刻打给你。

我的轻松让他放心的走了,而我没他希望的那般坚强,最终拨出了那串熟悉的数字,而对方始终没有接。

我蹲在墙角无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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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还在继续,难怪这标题哈...虽然满篇的眼泪和酒精,也还挺温暖的,关键时刻,不管红的蓝的,有个知己挺好。

我也得抓紧发展几个,幸福的后半生,美啊,“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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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在2006-7-6 9:34:00的发言:

故事还在继续,难怪这标题哈...虽然满篇的眼泪和酒精,也还挺温暖的,关键时刻,不管红的蓝的,有个知己挺好。

我也得抓紧发展几个,幸福的后半生,美啊,“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不管红的蓝的,能跟你一起喝酒的就是好的

[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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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在2006-7-6 9:34:00的发言:

故事还在继续,难怪这标题哈...虽然满篇的眼泪和酒精,也还挺温暖的,关键时刻,不管红的蓝的,有个知己挺好。

我也得抓紧发展几个,幸福的后半生,美啊,“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也不看哈前一篇是什么时候D帖子,写前一篇的时候没想到昨天还能和我这个兄弟去喝酒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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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读者十分中,我最喜欢水水的故事。写得太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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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柳柳6在2006-7-6 15:51:00的发言:
整个读者十分中,我最喜欢水水的故事。写得太好拉!!~~~~

MM,你列个高帽子好大哦,说的我都飘起来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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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蓝颜红颜这回事,都是自欺欺人的幌子.就象冬天取暖的刺猬,想拥抱又怕受伤,只好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自我安慰说:瞧,这就是俺的蓝(红)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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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爱因舒坦在2006-7-7 8:01:00的发言:
不相信蓝颜红颜这回事,都是自欺欺人的幌子.就象冬天取暖的刺猬,想拥抱又怕受伤,只好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自我安慰说:瞧,这就是俺的蓝(红)颜)知己.

深刻,也到位,我就不明白了,爱因舒坦蛮肚子的学问硬是不拿出来跟我们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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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俺只是凑个趣,真要俺写篇东西出来那就要了老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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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爱因舒坦在2006-7-7 17:26:00的发言:

呵呵,俺只是凑个趣,真要俺写篇东西出来那就要了老命啦

引用柳柳一句话,整个读者版,就爱因舒坦对原创的评价最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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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也好想有个这样的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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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能做夫妻

有的人一辈子就只能做朋友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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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可以做夫妻

但有的人一辈子就只能做朋友

真是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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