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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也是关于买房子 版主请进熊律师请进

也是关于买房子 版主请进熊律师请进

大家好,经过一段时间的看房我决定买这套111平米的房子,它是08年3月交房的已办产权,等于说我现在买的就是一套二手房。房主要求现在不过户,等五年后过户可以不交钱,而且现在还要一次性付清房款。我该怎么办呢?房子不错,价格也不算太贵。很矛盾。。。。。各位懂法律的给我点建议。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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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所说的情况很具有代表性,在此说说我的看法:
) A' X4 x& a+ l. C. r. G" e2 l三峡论坛|三峡热线|三峡新闻|三峡旅游|交友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房屋的转让,也必须通过登记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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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K! e! E( {2 A: P# c7 K! e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政策原因,大家为了避税,往往采取如LZ所说的方式。这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是:你和卖房人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房屋,因为没有过户,出卖人享有物权,而此时购房人只拥有债权。在法律效力上,物权的效力是优于债权的。2 u7 O, p( X% X4 t/ T, D- V- |! r

; Y& }6 o4 W1 Z! {3 }- k! _通俗的说,就是出卖人可以反悔,他反悔的话,你就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因此,我建议你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明确约定。如果出卖人违约,让他付出更大的违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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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很冒险,请楼主考虑!
人之所以快乐,不是因为得到的多,而是计较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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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的代价

    案例:2005年3月,张某经人介绍以20万元价格从李某手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李某尚未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于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李某取得房产证后,应及时为张某办理产权过户,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0 y7 o9 {8 i6 J& W# q5 h
    2006年5月,李某取得了房产证,但因房屋价格大幅升值,李某萌生悔意,产生退还张某购房款和利息,赔偿对方一点违约金的念头,便拖着不为张某办理产权过户。张某多次催促无效后,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市场价格与合同交易价格的差价8万元;李某随后在诉讼中也提出了张某给付房屋租金的请求。三峡论坛* V% }8 O8 d6 ^1 {
    据此,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李某返还张某购房款,并支付高达8万元的违约赔偿金,而对李某提出的给付房租要求不予支持。bbs.sanxia.net.cn" e! F* x# ^# b  k
    熊律师点评:法院判决依据是认定李某的行为违背了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该实际损失包含了因房价上涨而增值的差价。而对李某提出的给付租金的要求,因双方之间不存在租赁的意思表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原因完全是因为李某违约造成的,故不予支持李某的请求。+ M, t4 N9 J1 F- V* G
    诚信原则是应当得到普遍遵守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之一,诚信是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构成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二手房,然而二手房交易是存在风险的,房价有涨跌,买卖双方都会面临因房价波动而带来的损失。此案判决告诉我们,既然当事人之间签订了有效合同,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除非合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被撤消),否则,任何的违约行为可能付出惨痛的代价。
/ E3 }# w0 o3 a$ E三峡论坛    本案中,李某的不诚信行为并没有因房价上涨给他带来物质利益。相反,房屋虽然增值了,但赔付了张某增值差价,返还了对方购房款,连租金请求也因为不诚信行为没有得到法院支持,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可见其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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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我喜欢的女人:http://622008506.qzon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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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真长知识了,谢谢熊律师作出这么详细的解答。还是想买,那我就要好好研究研究双方协议的内容了,一定要将有关双方违约的事宜做详细说明,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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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熊律师的解答.bbs.sanxia.net.cn1 H* ]7 ]  {6 k5 j$ @  u+ u6 L( g) a

& u/ E: ]1 I2 E0 f+ _个人建议:对这种不能过户的房子最好不买,,就象一个定时炸弹,以后肯定要扯皮!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留的贴子都是我们交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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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强调

我在 4#发布的 《惨痛的代价》只是一个案例。由于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因此,类似的情况也许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2 [; {5 ^+ {# e. m
特提醒各位网友注意:二手房交易存在风险,需要谨慎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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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太熟悉的人,不要这样买房子。
我的冷漠,只有你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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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谢谢大家关心。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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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建议你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明确约定。如果出卖人违约,让他付出更大的违约成本。三峡论坛  Y/ N* J4 L. |7 G+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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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避税而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条款。 卖方还是可以反悔。 这种避税5年外交易 最好是知根知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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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地,太冒险了,明摆着想搞你的事么,还一次性付清哦。
生活的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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