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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帮忙看看

宜昌今起对助力车念紧箍咒三峡论坛) M3 ]3 a$ W  o" x) O: A2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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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记者闫承敏)宜昌昨日召开整顿交通秩序专题会议,市领导蒋国平、王宏强要求,各部门要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重,严管行人乱闯红灯,摩托车、助力车违规驾驶和机动车乱停乱放。
- [) o/ [6 M! Y2 o    近年来,中心城区摩托车、助力车迅猛发展,数量已达4万多辆。其中,90%的电动车不达标,机动车乱停乱放和摩托车、电动车违规驾驶已成城市顽疾。  h1 ]4 _( z* p
    会议要求,由质监、工商部门对生产销售超标助力车进行清理整顿,并依法没收;由公安部门集中开展整治,严处助力车违法上路行驶,10月1日后,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给予上牌,对违规行驶的助力车给予收缴;对助力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违法载人和超速行驶,无牌行驶,不戴头盔行驶,非西陵区、伍家岗区号牌摩托车在城区通行给予处罚,并严处车辆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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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3 J+ _4 v9 @* U# |# J律师们请帮忙支招.
" {0 b& e& B0 e三峡论坛|三峡热线|三峡新闻|三峡旅游|交友车出厂都有检验合格标志,现在说它不合格,衡量标准是什么.
3 t! n& v- F7 ^+ r8 w  V三峡论坛交管部门把车没收了,说质量不合格,我们该找谁要这个损失.
& v6 w$ _2 }" ]* d  u9 v( d$ q交管部门是不是要给我们开个不合格证明,我们要厂家索赔?等等一系列问题.希望能从法律的专业术语中得到答案.

点起了烟,不是想抽,而让它慢慢的燃着,直到飞灰湮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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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更清晰明确一点……

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麼,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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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看法:bbs.sanxia.net.cn9 Z9 K* r+ D! `4 Z3 |+ d" ?
助力车、电动车被政府职能部门划为非机动车范畴,非机动车在车速、车自重、车载重、外形尺寸、动力功率包括车胎宽度上面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只要某一项指标超过标准,就属于不合格(即没有达到非机动车标准)三峡论坛|三峡热线|三峡新闻|三峡旅游|交友7 ~7 s% V! q) H& o: _8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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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厂家的检验标志或出厂合格证,应该是指产品质量合格,但车辆是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则没有明确表明。因此,要弄清楚车辆各项标准的依据。  2 O; R# \' V: |* \# p9 W" k
如果厂家的检验标志上面注明的标准代码是按照非机动车标准制造,而实际上又超过此标准范围导致车辆不被交警部门认定为非机动车的话,是可以向厂家退货或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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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卖家在出售的时候交管部门没有出面干预,电动车在宜昌已经有好几年的历史哒,为什么还让车辆上路,早都干什么去哒?
竹本无心,遇节岂能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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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

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麼,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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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印象中,起码5、6年前就开始对电动车的问题进行了争论。我记得中央电视台为此还做过专题节目,请中科院院士何麻祚教授作嘉宾解答,当时何院士是极力主张推广电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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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 S! V2 ~6 F) ]但是,随后有些大城市相继出台地方法规,开始取缔电动车,原因是车用电池对环境带来极大危害(我个人认为此原因纯属放狗屁)。
. d# r1 a2 n9 v; c& c就这样,这个争论一直没有结束,也没有权威部门来拍板决断。既然没有明令禁止,生产厂家就趁势扩大规模,超标生产,造成目前局面。这个也不能怪宜昌交警,她们也可能很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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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 T; E2 x; z3 Q三峡论坛|三峡热线|三峡新闻|三峡旅游|交友如果取缔助动车、电动车,将给宜昌的交通带来更大的压力,车主要么改乘公汽,要么去买私家车,会对交通秩序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真可谓在伤口上再撒把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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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最后一句总结的到位

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麼,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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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都有对立的两个方面,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与行驶的汽车在路权上发生了一定的矛盾,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一个议题--------就是该不该限制电动车!三峡论坛6 P+ k; v8 K) p+ m7 Z" g*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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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矛盾,肯定就存在争议,但我认为,不管怎么争议,其结果都是明确的,即电动车会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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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4 @4 x7 c& b3 o1 ~* q! Z别问为什么,因为制定政策的人全是坐汽车的人,而不是骑电动车的人,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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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卢律师 于 2008-8-1 15:49 编辑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newasp 人气 +2 我很赞同,这句话到位 2008-8-4 09:51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留的贴子都是我们交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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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赞一个!这版里哈是些说真话的啊……

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麼,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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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就像是。只抓吸毒递不抓贩毒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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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的帖子

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麼,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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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angu 于 2008-7-31 23:2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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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该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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