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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 助力车是偏房养滴!

本主题由 海底的老鹰 于 2008-8-10 10:58 加入精华
律师们呢, 一起出来,直接状告几个禁摩禁且力车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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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舞飞扬?:) ,那是我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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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来限制汽车,搞不懂,从环保上来说,汽车危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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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政府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对宜昌的助力车赶尽杀绝,绝对禁止助力车上路行驶。但笔者认为,政府此举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我们知道,助力车是介于摩托车和自行车之间的一种交通工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其排量、时速等数据,无法将其划归机动车的范畴进行管理。所以在对助力车的监管上,一直是以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的。国家也并没有禁止助力车的生产和销售,且电动自行车确实具有轻便、快捷的优点。对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老百姓购买、使用助力车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老百姓对自己购买的助力车享有财产所有权。但是,政府会议却决定对上路行驶的助力车予以收缴,这显然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是公权对私权(财产权)的粗暴干涉。


退一步讲,即使老百姓骑助力车违章,大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比如罚款。如果交管部门简单地对助力车予以收缴没收,显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涉嫌违法行政了。】

卢律师写得真好!大家能对此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是法制的进步!政府是要“管理”!而非“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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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将面临大量行政诉讼的风险:
1、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是由工商部门来管理的,如果销售的助力车在出厂时有出厂合格证,或有当地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工商部门无权查处。

2、如果质监部门认定其为不合格产品,那么,将会造成两地质检部门打架,极大影响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威。

3、百姓购买的助力车更不能一收了之了,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利。

建议政府合理蔬导,切实从老百姓的合理需求出发,不能简单一禁了之!
欢迎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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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留的贴子都是我们交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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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中国没什么地位.
至少目前还是这样,官司我们也打过,请的律师效果不大,律师我们找的都是金牌...
但感觉不如认识个把检察院,法院的领导来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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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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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就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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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有关法律的书带一本在身上
被交警的收了的时候给他们看哈子
再就是把ZF的那些小车都收回
给他们配自行车或者让他们坐公汽
要让他们感受一哈普通百姓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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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有过一双翅膀,不过我没用它在天上翱翔,而是放在锅里炖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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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让不让人活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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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眼里饱含热泪
         那是因为我们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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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特色,不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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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qh9113 人气 +5 2008-8-4 11:00
  • changu 人气 +10 我很赞同 2008-8-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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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支持和赞同楼主的观点.
依法抗争,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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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生活、积极工作、帮助别人、善待自己。
我的家装日记:http://bbs.sanxia.net.cn/thread-507576-1-1.html
点击观看
QQ:53677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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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該記住的,忘記該忘記的。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 ﹎煙誮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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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IM 于 2008-8-2 11:28 发表
把有关法律的书带一本在身上
被交警的收了的时候给他们看哈子
再就是把ZF的那些小车都收回
给他们配自行车或者让他们坐公汽
要让他们感受一哈普通百姓的生活
对头!!
你看周末路上跑地公车,哪个不是跑的欢
我就不信都是公仆在加班!!
把那些公车私用的路断了!
看他们还禁不禁摩,有本事都自己买车跑地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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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qh9113 人气 +5 2008-8-4 11:00
  • changu 人气 +10 他们买车那还不是轻飘飘么…… 2008-8-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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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次事而言谁愿意代表老百姓打官司我愿意在经济上给于支持~要禁摩也可以,那就先去把那些经销商禁掉把厂家禁掉,为什么要等我们把钱出了来禁我们?我花了钱的就是我的私有财产,我凭什么给你?~我总感觉我们老百姓好象是进了某些**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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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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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大家讨论的有点偏离了吧,决议并没有说是要禁摩吧,只是说对于生产超标的助力车进行没收,同时对违规行驶的助力车予以没收。我觉得首先要搞清楚违规行驶的定义,再来讨论对这种处罚否过于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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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行路男 于 2008-8-2 15:58 发表
好像大家讨论的有点偏离了吧,决议并没有说是要禁摩吧,只是说对于生产超标的助力车进行没收,同时对违规行驶的助力车予以没收。我觉得首先要搞清楚违规行驶的定义,再来讨论对这种处罚否过于严重
“对违规行驶的助力车予以没收”,这种处罚方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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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嘉啊 你在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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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女子不相信我所说的话,非要打开窗户向外看,刚看到我,惊喜和仰慕就让她手持不住晾衣服的竹竿。倾注了一个少妇的寂寞,渴望和无奈的竹竿就那么砸在了我的头上,那时,我还复姓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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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行路男 于 2008-8-2 03:58 PM 发表
好像大家讨论的有点偏离了吧,决议并没有说是要禁摩吧,只是说对于生产超标的助力车进行没收,同时对违规行驶的助力车予以没收。我觉得首先要搞清楚违规行驶的定义,再来讨论对这种处罚否过于严重
城区早就禁摩了,因为你根本办不到城区牌照。现在的助力车只是摩托的另一个名称,一个被强奸后还要重新做人的名称

[ 本帖最后由 来福儿 于 2008-8-2 20: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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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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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助力车?首先这个说法就是有问题的,因为这些超标助力大多都是有合格证的,而且这些合格证还是车辆生产厂家所在地的ZF管理部门发放的,如果是超标,那首先就要追究发放合格证的部门的责任,老百姓作为普通消费者,不可能有能力和设备去鉴定是否超标,只能检查证件是否齐全。老百姓作为善意购买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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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顺便做几个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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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内不要偏题了,这个才更是关系民生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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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麼,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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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是"禁摩"政策的副产品,地球人都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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