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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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8-1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邓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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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定》,对于录用的流动人员,用人单位要依法与其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还必须向劳动部门备案。 |
继深圳市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暂住证退出历史舞台之后,广州也不甘落后,从8月18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部7章54条的《规定》强化了暂住证对流动人员的服务功能。然而,《规定》的出台实施,也给企业的用人环境和外来工的求职生态带来影响,许多职场人更加关注户籍政策的变化能否给自己带来归属感?
本栏撰文:记者邓仲谋 通讯员王雯倩 图片:新华社发
企业:
不得招用无暂住证流动人员
《规定》要求在本市暂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员,应当申领暂住证。对企业而言,《规定》带来的最直接的变化,就是以后不得招用无暂住证的流动人员。《规定》首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负有做好内部流动人员日常管理服务的责任,这使以往用工单位“只用工不管人”现象得以改变。
有关人士称,此点对强化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用工秩序、保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来自某大型网站的3211人参与的调查显示,58.92%的人认为“单位不得雇佣无暂住证流动人员”这一措施“合理,没暂住证不好管理”。
按照《规定》,对于录用的流动人员,用人单位要依法与其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办理参加社保、承担岗位培训等责任,还必须向劳动部门备案,不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按每招用1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白领:
从暂住到落户是为了有归属感
根据《规定》,持有广州市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可享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法律援助、申报科技成果、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婚前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等)、参加社会保险、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享受免疫和儿童保健服务等9个方面的便利服务。
在这些便利中,“子女义务教育”成为职场人关注的焦点。据了解,广州现有43万流动人员适龄子女在广州接受义务教育(其中民办学校近30万人,公办学校约13万人),由于没有广州户口,入读时不得不交昂贵的借读费或赞助费。在天河工作的白领李先生每年都为孩子上学的事伤透脑筋,《规定》的出台让他看到了盼头。
带来“盼头”的不仅仅是九大便利服务,《规定》也给流动人员提供了一个申请户口的通道:“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五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连续暂住七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白领黄小姐认为,从暂住到落户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融入这座城市,从心理上对这座城市有归属感,觉得自己是她的一员。
农民工:提高技能才可以站稳脚跟
目前广州流动人口将近466万,相当一部分为农民工。这当中不乏高技能人才,但大量的是一线普工,他们文化程度不高,技能不强。《规定》的出台将给这些文化低技能差的农民工造成什么影响呢?
广州市政府相关人士称,广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不断加快,需要的是较高素质的流动人员,文化低、技能差的人要在广州发展,就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技能。否则,就很难站稳脚跟,“面临再次流动”。
与低素质的流动人员将“面临再次流动”不同的是,技能型优秀农民工将在广州越来越受宠。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有技师和高级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技能型人都给予落户。省有关部门还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规定达到以下七项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请入户城镇。
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
(一)获得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二)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三)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两年;(四)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本省户籍的须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外省户籍的须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0年;(五)参加国家和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参加本省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六)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属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技能人才或特殊岗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