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让我们“自行处理”
今天在街上收到一张没有盖章的政*府传单:所有在宜昌城区的助力车,达不到他们规定的标准的都不准上路,10月1前自行处理。真是比封建社会还封建啊?我们手里有正规发票,是国家让卖、我们为了生计才买的。不知什么原因出这样的规定,让我们“自行处理”!。难道,我们退给商家啊,还是摆在屋里供着。
要禁摩,就全禁完撒,交警、送水的,送菜的、送报纸的等都不准骑摩托车。这样,城市道路就“净化”了,再过几年,干脆不准“QQ”上路,太便宜,有损宜昌形象!
禁摩了,就不出车祸了?没听说哪个骑摩托车的蛮想撞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