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提交者:甲马
猫眼

今天,许多媒体报道了山西省政协主席因车祸身亡的消息,原文如下:
前日中午时分,山西省政协主席金银焕在忻州至太原的高速路段遇车祸,经抢救无效身亡,终年56岁。金银焕是山西省第三把手,由于她长期负责纪委事务,加上作风强悍硬朗,被外界视为“山西女强人”。
据知情人介绍,事故发生时车内包括金银焕、秘书和司机三人,车辆在忻州至太原的高速路段行驶期间,突然发生车祸,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封锁事故发生地段进行调查。事故造成金银焕及其秘书身受重伤,两人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而司机至前晚则仍在抢救中。有消息指出,金银焕一行3人当日下午驾车从太原市前往家乡阳曲县。
近年来,各级官员遭遇车祸的事已屡见不鲜。比较著名的是“人民的好卫士”、原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出事一年后,她的司机王学军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法院认为,王学军驾驶本田轿车,沿郑州至少林寺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至280桥东190米处时,因超速行驶,与同一方向行驶的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坐在本田车内的任长霞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
这次金银焕遭遇了什么车祸,超速追尾?迎面相撞?意外翻车?媒体语焉不详。她的司机还在抢救中,如果救活的话,相信能提供一些线索。
我还注意到,他们的行程是“从太原市前往家乡阳曲县”(注:阳曲是金银焕的家乡)。“事故发生时车内包括金银焕、秘书和司机三人”,如此轻车简从,估计不是因公前往。假如是“因公”,作为省里的第三把手,应该还有一些随行人员陪同,比如处长、主任等,并且应该有警车开道,采取相应的保卫措施,以保证领导的畅通无阻和人身安全。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人死为大”,盖棺论定是组织上的事,所以,此帖只谈车祸,别的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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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焕资料:
1952年3月出生的金银焕,是山西阳曲县人。据悉,由于早年家境贫困,金银焕在出生不久后便被卖给他人。直到她在20多岁时任阳曲县革委会副主任(相当于副县长)后,再重新认回亲生父母。
身为女性官员的金银焕仕途一直顺利,在山西从事12年的共青团工作,最高任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1990年以正厅级官员身分转往省内地市任职,至2000年调升山西省委常委兼纪委书记,次年她再升任省委副书记。
(来源:中国新闻网)